近日,新泰一对夫妇因犯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3月份以来,家住新泰市泉沟镇某村的陈大河(化名)与妻子张红花(化名),在家中使用工业上所用的松香,将猪头、猪蹄脱毛后加工成熟食对外销售,销售额约5000元,后经他人举报,2013年10月18日,陈大河与张红花被抓获归案。归案之后,陈大河如实供述了自己购买工业上所用的松香后,与妻子一起给猪头和猪蹄脱毛并获利的事实,同时,张红花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说起工业上所用的松香,很多人还比较陌生,记者了解到,由于猪头、猪蹄等都有许多绒毛,去除起来很麻烦,而将工业上所用的松香涂在之后,就可以轻轻松松去除那些绒毛,大大减轻劳动强度。
然而,因为工业上所用的松香是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当松香附着在猪头、猪蹄肉皮上的时候,肉皮上的毛孔扩张,有毒、有害物质就会通过毛孔进入到肉里,而当人们食用了这样的猪头、猪蹄后,就会影响身体健康。
最终,陈大河和张红花因在生产和销售的猪头、猪蹄中掺入有毒、有害的工业用松香,其行为都已构成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陈大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张红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并被在缓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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