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也需要付出代价。2月份,市民杨女士在新跃广场一家美容院种眼睫毛,谁知道第二天脸部就红肿了,在与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昨日,杨女士来到珠山区工商局反映此事,在工商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
2月22日,爱美的杨女士来到新跃广场一家美容院种眼睫毛,种植睫毛的第二天杨女士的脸部就出现了红肿。随即杨女士找到了美容院店主并在店主陪护下入院治疗了三天。但在取下植入的睫毛后,杨女士脸部又出现了红肿,不得不又到医院再次进行治疗。
在治疗期间,杨女士不敢出门、上班,上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事后杨女士与美容院店主就赔偿问题多次沟通,无法达成一见。为此,杨女士来到珠山区工商局反映此事。
“种睫毛引发不适,这类型的投诉我们接得比较少,为此我们很重视这起投诉。”珠山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工作人员接待了杨女士之后,立刻通知美容院店主一起前来协商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相关与该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杨女士与美容院店主达成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4000元的协议。
在此,珠山区工商局也提醒,消费者要会自己的权益,如果使用这些产品或服务之后,身体出现不适,一定要到医院就诊,保留,并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