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河晨刊报道,王女士花了几千元钱,到没有资质的美容院做激光嫩肤,不想皮肤不但没有变得嫩白,反而出现红肿现象。王女士到市卫生监督局举报投诉,却拿不出任何。市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从该美容院工作人员的朋友圈中发现,最终对该美容院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激光嫩肤属于医疗美容,市民应去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整形美容机构,找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专业人员。
30多岁的王女士,花了6000元钱,分别于2015年的8月、9月在龙子湖区东方明珠小区附近的一家美容院做激光嫩肤。不想,做后没多长时间,王女士的脸部出现过敏、红肿现象。激光嫩肤不但没起到嫩肤的效果,王女士还面临着可能被毁容的。其看病吃药又陆续花了不少钱。
王女士越想越生气,几次到美容院理论,最终美容院将6000元钱退还给王女士,并给了4000元治疗面部的医药费。王女士认为,美容院只是退还了本该就属于她的钱,补偿了部分她花去的医药费,可她白白遭了罪,脸部也没有恢复到以前的样子。
此时,距离王女士做激光嫩肤已经一年多,王女士既提供不了美容院收费的收据,也提供不了相关治疗费用的凭据。
执法人员一边让王女士寻找相关,一边前往该美容院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该美容院内发现店内有宣传“超声刀”的单页,以及“细胞再生仪”“美胸皇后”仪器。店内电脑里有份文档,记录着激光嫩肤仪成交金额3800元,超声刀成交金额6800元和溶脂机的成交金额。现场未查见有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手术,也未查见摆放医疗美容相关设备。
王女士通过翻阅当时给她做激光嫩肤工作人员的朋友圈,从两名店员的朋友圈内找到他们正在给其他消费者注射蛋白针和实施超声刀手术的视频。
拿着从微信朋友圈中发现的,执法人员对该美容院的店长及店主,进行询问调查。店主沈女士表示,自己不认识视频中操刀的女子,也不知道在做什么操作,在哪里实施的也不清楚。
对于宣页上宣传的“美版超声刀”,店主沈女士也予以否认,表示只是配合厂家进行宣传,自己并不做,若有人询问,会推荐到厂家去做。对于执法人员查到的表格,沈女士也表示是模拟数据,从未做过溶脂、超声刀等医疗美容手术。
沈女士承认王女士在其店里做过激光嫩肤手术,承认店员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表示仪器是厂家带来,并非他们店所有,也没有手术记录。
最终沈女士承认其位于金山花园附近、体育场附近、东方明珠附近的三家连锁门店均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沈女士表示,自己不知道激光嫩肤属于医疗美容手术。
“类似的非疗美容案件,调查取证难度非常大。”市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监督科执法人员说,在办案过程中,受非疗美容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美容人士不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违法所得的核实与准确计算、案件查办的可执行性等因素影响,给案件查办带来一定困难。就拿该案来说,不光是美容院工作人员不配合,当执法人员联系另一例在该店做过激光嫩肤的消费者时,消费者也否认了自己做过。
“凡是有侵入人体组织的产品和行为,从业人员均需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并经过专业的医疗美容培训,从业机构也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商家“私人会所不需要办证”的说法,卫生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市卫生监督局医疗机构监督科负责人表示,激光嫩肤、强脉冲光治疗等入侵人体皮肤组织,是微创治疗项目,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必须由医疗机构开展,生活美容场所不得开展。市场上多数整形的私人会所多是无证经营,其安全无保障。
“微信朋友圈这些广告相对私密,只有在朋友圈的人举报后,监管部门才能去查处。监管部门获取信息的渠道和途径太窄,难以监管。”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对私人账号微信发布微整形广告的监管,还是一片空白,只能靠市民发现后投诉举报。同时,市卫生监督局已开展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测,并定期向省卫生监督部门汇报。
对涉及注射产品到人体内的整形,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应选择到正规医院,或者要看清楚整形机构是否有相关证件和资质。
“激光嫩肤可以起到舒缓皱纹、提紧皮肤的作用,光子则可以收缩毛孔,细化皮肤,但并不是人人都适合做,也不是美容机构可以随便做的。”第三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负责人章祥洲介绍,他们院的一台激光嫩肤机价值100万元左右,而一些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机构为了降低成本,吸引到消费者,所购买的激光嫩肤仪器多在几千元,容易对人体肌肤造成损伤。
“是否能做激光嫩肤要经过专业医生诊断。”章祥洲表示,肤色较黑、色素容易沉着的人做激光和光子嫩肤时对医生的技术和经验要求更高,一旦超出安全范围,会更加刺激色素生成,甚至导致皮肤被灼伤等。就连最简单的激光嫩肤也需医生诊断许可方可放心操作。爱美者不可在美容院等无资质机构随意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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